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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活下去的意义
    黑色峭壁一侧下面是泗水激流,另一侧往下延伸,是一片郁郁苍苍的树林,树林下面,遍地的荆棘。

    此时,一只瘦骨嶙峋的野狼正在树林外游走,循着气味,慢慢地朝荆棘边靠近。

    荆棘边躺着一个廋弱的人影,气若游丝,似乎昏迷了。

    野狼没有立即扑上去,油绿的眼睛盯着那团人影好半晌,许是饿极了,经过短暂的思索之后,压低了身子突然往前一跃而起,直接扑到了那人身上,并用前蹄压住了那人的手臂。

    一声兴奋的嚎叫,血盆大口一张,就要撕下猎物的头颅,而就在此时,“猎物”猛地睁开双眼,反手抓住野狼的两条前腿,直接把它扔进了荆棘丛里。

    等野狼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的时候,迎接它的是‘猎物’如豹子一般敏捷的身躯,以及那口雪白的牙齿

    温热中带着浓重腥气的鲜血涌入了口中,虽然味道很不好,九歌却一滴都不打算浪费。

    在这与世隔绝的峡谷里,能喝一口热水可不容易,更不要说血液中富含丰富的养分,是补充营养的绝佳选择。

    她失血过多,补点狼血也不错。

    除了味道不好,不怎么卫生之外,其实也挑不出别的毛病了。

    树皮草根吃腻了,就当换个口味。

    温热的血液充斥到了九歌的胃里,让她冰凉多日的体温逐渐上升,一股久违的气流也重新回到体内

    血被吸干,野狼彻底断气,她拖着狼的尸体,进了荆棘丛。

    这片荆棘丛其实是种毒草,什么毒九歌也不知道,总之她中了这种毒现在还没有死就对了。

    这一切,还要从她醒来的那天说起。

    那天她从悬崖上掉下来,本以为必死无疑,醒来时,却发现自己很荣幸的落到树上。

    伤口上的血早已凝固了,可由于失血过多,一睁开眼,就觉得头晕眼花,浑身跟散了架那样的痛。

    废了好大的劲儿,她才从茂密的树枝上摔下来,那时天正黑着,身上有好几处被树枝刮伤,部分伤口也被挣开了,鲜血外流,痛的她惨叫连连。

    摔下来后才知道下面竟然是一片荆棘丛,背脊被棘刺伤,她忍着疼痛,摇摇欲坠地从荆棘丛里爬起来,那时候正值黑夜,她感到阵阵痛意,却并不知道自己流的血已经呈黑色了。

    抬起头,却猛然间发现一双双油绿的眼睛正在远处盯着他。

    似曾相识的感觉告诉她,那是狼,而且是狼群。

    她和狼一定有什么不解的缘分,以至于每次重生后,睁开眼第一时间看到的都是他们。九歌如此苦中作乐着。

    可这次不比上次,她现在头昏眼花,浑身无力,别说是一群狼,就算来一只狼,她也只有被撕碎的份儿。

    在这生命关头,浑身剧痛的九歌,脑袋竟是无比的清晰,发现狼群的下一刻,她便嗖嗖嗖地窜到了树上,速度比猕猴还要迅捷。

    上次在沙漠里,她精力充沛可以独战狼群。

    这次在密林里,她浑身是伤,是以明目张胆的欺负狼不会上树。

    所以说,上天对她还是蛮好的,至少在生死关头,还帮她开了一扇窗。九歌昏昏沉沉地自我安慰着。

    由于危机还未接触,任凭九歌此时眼皮子多沉重,也不敢昏睡过去,她伸手按住伤口,一边强行堵住血液外流,一边利用疼痛迫使自己清醒。

    过了片刻,她发现狼群居然没有靠近,下意识地看了眼自己方才跌落的位置,黑暗中什么也瞧不见,但她知道那里应该还有血。

    莫非太少了,腥味不够重,所以才没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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