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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放心的把你的未来都交给我
    辛莫染始终不知道我在想什么,也许他知道,只是他不说。

    有些时候的辛莫染,会让我感觉到深深的恐惧。

    他平静的外表下,总是隐藏着巨大的秘密。

    魂不守舍的去到学校,我的新同桌叫臧程越,他看到我走进来,立马把放在桌子上的东西清理掉,给我空出位置来,战战兢兢的样子让人有点心酸。

    在还没有做同桌之前我就注意到他了,经常会有很多人欺负他,嘲笑他,可他从来不敢反抗。

    我想我大概是讨厌这种软包蛋的,因为我觉得做人就应该有骨气,可是那只是我认为,那只是我的世界观。

    《了不起的盖茨比》中,尼克的父亲对他说:每当你想批评别人的时候,要记住,这世上并不是所有人,都有你拥有的那些优势。

    因为我看到了,看到了他内心那棵挣扎着却又不得不一直压抑的大树。

    他是个有牵绊的人,我想如果有一天那些牵绊他的人消失,他必定会成为在坐的所有人所不能想象的样子。

    他只是差了那一步,只差了那一步而已。

    把书包丢进书桌里,好像触碰到了什么东西,探头去看,桌洞里放着一盒牛奶和两个包子。

    我知道一定是傅禹。

    我回头看傅禹,他看见我在看他,笑着对我说:“快吃吧,一会儿要上课了!”

    真是可笑,我居然和辛莫染仇人的儿子成为了朋友。

    我想他并没有错,可是事实也确实是因为他的出生才让辛莫染家破人亡的,辛莫染那时也才十几岁,他也还只是个孩子,他又有什么错?

    看着眼前这个男生,我无法去恨他,因为他曾温暖过小水,但我再也不能像以前一样把他当哥哥了,因为他的出生毁了辛莫染的一切。

    也许我们都没有错,但事实已成定局,过去的事谁也无法改变,我们只能继续往下走,或快乐或痛苦。

    我起身走到他身边,把包子和牛奶放在他的桌子上,我说:“以后不要再买早餐了,我在家吃过了!”

    我做不到去恨他,但我也不能再去靠近他。

    放学后我去找林一依,我对她说:“一依,以后你的傅禹,就由你自己去照顾吧。”

    “怎么了子诗?你不会是有了新欢,要丢下我了吧!”林一依说,她调皮的在我身边又蹦又跳,我想我喜欢她开心的样子。

    “是啊,我有新欢了!”我对她说,看着她瞪大的眼睛,我觉得很好笑。

    “真的!哇太好了!你有喜欢的人了?是谁啊?文科理科啊?那个年级啊?那个班啊?谁啊?我认识么?”林一依激动的拉着我的胳膊跳,看着那么开心的她,我突然有点羡慕她,可以活的这么无忧无虑的。

    “逗你的啦,没有!”我转头对林一依说。

    “切!让人白兴奋一场!”她嘟着嘴,把嘴唇翘的高高的。

    看着她失落的样子,我总不能告诉她我喜欢我大哥吧,就算说出来她也一定认为这是个笑话。

    你不信么?

    “其实,我喜欢我大哥!”我转头对她说。

    “你有必要一天到晚的秀大哥么!我们都知道你有一个帅气又多金的大哥,行了!别再秀你大哥了!”林一依说,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

    看到了么?任我告诉谁,她们都不会信的。

    这种话,我自己听起来都觉得荒唐,我居然喜欢上了我的亲哥哥。

    真是可笑。

    背着书包独自走出校门,天色已经有些暗沉,地铁站里的人很拥挤,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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