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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章 便宜
呀。”

    抢东西无疑是很快乐的事,可抢完了问题来了,他跑不远的呀。

    本来嘛,他们的马就不如人家,回哈密有四百里的路程,甭管怎么跑,最后肯定要叫人家追上。

    现在他们又抢了人家好几十匹驮着铠甲辎重的马,更跑不快了。

    反倒是敌人,一下装备轻了这么多,行军速度肯定飕飕得往上涨。

    这甭管怎么看,最后他都得完蛋,除非……除非他现在就把这些马、铠甲全部弃了,这还有点儿可能逃回哈密。

    唾手可得的好东西,弃了这可能么?

    不可能的呀。

    这些马铠、重铠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一个小队的重骑兵呀。

    一个小队的重骑兵,听起来不稀奇,这年头各地边将都有家丁,有能耐的养点重骑兵也不奇怪,但那是有仗打的地方。

    像在宣大,阵斩一个北虏首级拿回去赏赐银子就能换两套具装。

    但在没仗打的地方,谈何容易。

    反正达云的俸禄是不敢想,凉州卫一大家子吃穿用度都指着他这点儿俸禄,退一万步说哪怕不组建自己的重骑,这些具装拿回去也是一大功勋不是?

    那么问题就来了,怎么把这些东西带回去呢?

    就在这会儿,亲信骑兵急切地在身旁道“将军将军,火光,敌人恐怕追出来了,咱别在这停着了。”

    这就出来了?

    达云摇摇头,敌人这个时间出来是不对的。

    就这一会儿铠甲可穿不上。

    想着就掏出神目镜朝七角井的方向看过去,好嘛,三队骑兵是生怕别人看不见他们,举着火把像火龙一样冲出来,蜿蜒着朝这边追着,有穿单衣的有穿袄子的,有穿鞋的有光脚的,难得见了俩人戴着头盔。

    踱马左右满心焦急的凉州骑兵也不知将军究竟在望远镜里看见了啥,光听着他在这儿又是吧嗒嘴、又是咽口水的。

    您这是看见清炖羊肉出锅了?

    “赶紧维持队形,敌在明我在暗,可以打他们一下。”达云转手将望远镜放回胸口,探手于箭囊中摸索,对左右道“传诸部队官,备出箭矢,尽量别射举火把的让他给咱照明儿,听我响箭行事。”

    响箭搭在大梢弓上,大拇指扣着弦儿,望着逐渐接近的火蛇,达云心里有一种感觉。

    不知道该用什么情绪形容,反正达云觉得这场仗打完,就能在凉州城把破败的老宅重新修缮,起他一条街的出廊歇山顶大房。

    冲出七角井的不是跳动的火蛇与奔驰的骏马,是功名,是他泼天的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