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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第五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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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一章

    “除了征兵和募兵之外,皇上还可以考虑在农村地区实行民兵制。”

    容漾顿了一下,见裴清殊露出很感兴趣的样子,便继续说道:“民兵制顾名思义,即通过对平民老百姓进行一定的训练,使得老百姓们具备最基本的作战能力,从而‘寓兵于民’。”

    裴清殊点点头:“这个想法不错。”

    “民兵制的优点是基数庞大,又不会耽误土地的耕种。缺点是民兵的战斗能力,定然不如在军营里日日操练的士兵。不过起码实行这项制度,一来可以增加巡逻人员,减少盗窃等不法行为,二来能够节省军费。三来,也是最关键的就是,能够为大齐提供很多兵源储备。一旦大齐当真和外族开战,需要征兵的话,这些民兵的作战能力也比普通老百姓要强。”

    容漾越说,裴清殊越觉得这个法子好。

    就说他上辈子灭国的时候吧,那个时候只要朝廷军败了,老百姓们基本上只能眼睁睁着看着匈奴人为所欲为,根本没办法进行什么有效的抵抗。

    如果大齐能早点实行民兵制的话,不说扭转亡国的命运,起码不至于那么快就沦陷。

    裴清殊知道,大齐要想要抵抗外侮,定然不能依赖于民兵。

    但提高全民防御能力,储备一些兵源,的确是十分有必要的。

    而且民兵和正式的朝廷军不同,他们仍然居住在各自的家中,不需要朝廷提供吃住,只要派人前去传授一些基本的武艺就好了。

    除了人力成本之外,朝廷几乎不需要什么支出,就能看到巨大的回报。

    既然如此,裴清殊何乐而不为呢?

    不过,还有一些现实的问题需要考虑:“那依你所见,一户人家出几个男丁参与操练比较合适呢?如果让所有的男丁都成为民兵的话,怕是不大现实。毕竟老百姓们还要生活,尤其是农忙的季节,是他们最需要劳动力的时候。”

    容漾看起来是早就想过这个问题了:“如遇农闲时期,自然是要全家所有的男丁齐上阵。按照征兵的标准来说,就是年龄介于十五至五十五岁、身无残疾的男子。如遇农忙时期,每家出一名男丁,参与巡逻即可。”

    容漾考虑的非常全面,除了民兵制之外,他还提出了“保甲法”。

    “从这次人口调查就能看出,大齐的农民基数非常庞大,农户是所有种类的户口当中最多的。如果全靠官府来派人管理民兵的话,只怕会增大各地官府的负担。不如实行保甲之法,以十户人家为一保,在当地德高望重之家当中选一保长,来管理他这一保下头的民兵。五十家为一大保,设立大保长,起到督促民兵的作用。”[1]

    公孙明附和道:“这个好!最好是选一些识文断字之人,这样还可以教那些不认字的老百姓学口号,鼓励青壮年参军呐!”

    君臣几人越说越兴奋,越讨论,制度就越完善。

    裴清殊是个行动派,在雍定元年的秋税收上来之后,便开始面向全国征兵。

    与此同时,推行保甲法与民兵制。

    秋税收上来之后,扣掉各种必要的之处之后,裴清殊又多了五百多万两的财政收入。

    这听起来是一笔巨款,但事实上,对于一个国家来说,现在大齐国库里的银子并不能说是很多。

    春税收上来之后,裴清殊在煤炭、冶铁、军备这条产业链上头投入了一百多万两。

    兴建武学、并且在全国推广,花费几十万两。

    彻底废除徭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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