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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1章、侵染度
    “大哥说的很有道理,不过大哥忘了臣弟也是王爷。在楚国,如果有人可以坏臣弟的事,那臣弟这个王可就不合格了。同样,不做事还想分功,臣弟同样是不会答应的。”

    呃--他竟然看的这么透彻?老十三的老师到底是哪一个来着?如果可以,是不是可以请他教教允文?

    “我明白了,老十三。”朱标点了点头,一边想一边说,“让他们做事也是对的,但是怎么做事才算做对了呢?”

    朱标也希望大青巾们做事,毕竟在大明,如果大青巾们不做事,也就没人做事了。

    “十三你也知道,其实父皇一直在让他们做事。只不过成效不大。”

    朱标太谦虚了,哪儿是什么成效不大。是根本没成效好吧。

    举凡一个王朝建立之初,大多政治清明,很少有贪污腐败现象的发生,但是明朝初年却发生了大规模的腐败,朱元璋处理腐败的手段也非常的残酷。他规定:官员贪腐超过六十两银子即可处死,即使当时开国之初,六十两也不是一个大数字,最出名的是凌迟,就是用小刀片一刀刀的把肉割掉,让犯人在痛苦中死去,有的甚至被剥皮,里面塞上稻草,以警示后来的官员。这样仍然没有能阻止贪污的风气,有史料记载,洪武年间某科放榜派官364人,一年后,6人被杀,戴死罪、徒流罪办事者358人,一个都没有跑掉,可见当时贪腐成风。于是朱元璋颁布了更严酷的法令,只要贪污,不到六十两也可以处死,百姓发现贪官污吏可以自行逮捕,押赴京城,沿途人等不得阻拦,有阻拦者株连九族。

    洪武十八年,御史告发户部侍郎郭桓贪腐,朱元璋下令彻查,郭桓案爆发。最后结果是郭桓贪污江南数地的赋税,牵连上至各部尚书侍郎,下至富商走卒,一共杀了数万人,大抵是中产之家皆破。由于杀的太多,官员不够用,所以出现了一幕历史上罕见的奇观,很多犯人过堂,到了衙门才发现,当官的也戴刑具,原来这是判了死刑的官员,因为暂时没有官员可以顶替,所以先不杀头,先处理政事,等有人接任了再处理。

    据不完全统计,老朱杀的贪官大约在6万到7万左右。

    然而就是这么杀,其结果也是然并卵,一点儿用处都没有。

    咦?难道是老朱问的?不是太子。

    朱桂沉吟了一会儿,觉得并非没有可能。毕竟身为一个统治者,杀人从来都不是目的,让朝廷高效的运转,才是目的。

    “等得到我们认可的时候。”想到这,朱桂给出了一个答案。

    “哈?老十三,怎么个意思?”

    这个答案很强大,强大到朱标无力反驳,但却一点儿也不是朱标想要的。

    “你这等于没说。”

    “大哥。怎么没说。咱们给他们官做,本身便需要他们付出……嗯,职业道德。是,他们有人脉,有师生,有同窗。在他们建立的亲亲相隐之下,咱们什么也查不到。

    现在,天道出现了。有功为神,无功为鬼。不做到让天地承认……大哥,你不会觉得小弟可以代替天道吧!”

    嘶--朱标在手下人的劝说下,本是以为老十三不愿意帮忙。(千万不要小看大青巾们的嘴炮。)

    但现在再听老十三这么一说,好像老十三说的也是很有道理啊!

    “来来,饭菜都凉了,先吃,先吃。”朱标无话可说,便劝朱桂先吃。

    因为就像朱桂说的,走后门,在成神一事上,是没可能的了。人好骗,可天地欺不得。

    怎么办?

    放弃?

    是不是太可惜了。如果阴神可以管理人事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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