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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边穿粉衬衫的“陈妄哥,你觉得这个怎么样,我看挺好的。”

    陈妄顺着他指着的方向看过去一眼。

    细眉细目丹凤眼,那小身板看着薄薄一层。

    粉衬衫端着个酒杯递给孟婴宁,小姑娘接过来,俩人轻轻碰了一下杯。

    粉衬衫头凑过去,在她旁边低声说了些什么,声音被嘈杂的背景掩盖得干干净净。

    孟婴宁被他逗笑了,姑娘的眉眼浸在嘈杂的五光十色里,雪肤红唇,脖颈纤细,锁骨很翘。

    陈妄略一眯眼。

    陆之桓没发现陈妄目光已经换了个人,还在逼逼“时下最流行的长相,妖孽款,最关键是符合狐狸的审美。”

    陆之桓肯定道“挺浪。”

    “……”

    陈妄不动声色移开视线“这人男的女的?”

    陆之桓愣了下“男的啊。”

    “哦,我以为小姑娘呢,”陈妄唇角略一扯,懒声嘲讽,“我还看了半天。”

    “唉陈妄哥,女人,你不懂,你不能用咱们男人的审美来判断,我还觉得你这样的就最帅呢,但是昨天狐狸说了,”陆之桓伸出一根食指来,朝他摇了摇,“不喜欢你这种两天蹦不出三个屁来的老男人,太闷。”

    “……”

    好半天,陈妄说“我老。”

    陆之桓提着口气观察了一下他的表情,猛摇头“男人三十一朵花,你还没到三十,一捧花。”

    陈妄“我闷?”

    陆之

    桓顿了顿,迟疑着说“那确实是……有点儿?”

    “……”

    陈妄点点头,烟蒂丢在地上“行。”

    孟婴宁和汤诚会易小少爷喝了两杯,芝华士换啤酒,她对自己的酒量有数。易小少爷也是个小人精,风趣礼貌举止不逾越,眼睛狭长很是漂亮,笑起来像韩国一个明星,是很擅长和小姑娘聊天让人轻易心生好感的类型。

    这么讨喜的一个人,孟婴宁也不知道为什么有点儿聊不下去。

    她尽量把注意力都放在面前的人身上不去注意陈妄,然而不太顺利。

    没有对比就没有差距。

    陈妄的长相太惹眼,长腿伸着懒懒散散往那一坐,眼前这位易少爷顿时就变得奶油了起来,让孟婴宁觉得有点儿腻。

    她放下啤酒站起来,借口去洗手间,出了包厢门。

    门一关上,包间里的震耳欲聋被隔绝了大半,隐隐能听见里面放的是枪花的《ele to the jungle》,陆之桓绷着嗓子在那鬼哭狼嚎。

    孟婴宁转身往洗手间走,走到旁边路过垃圾桶的时候脚步顿了顿。

    陈妄回来的时候,她第一次看见他也是在这儿。

    太久不见,那会儿浑身上下的细胞都在紧张地叫嚣着,让她甚至慌张到手足无措,让她莫名其妙想要撒腿就跑。

    孟婴宁甚至还记得那时候的心跳,每一下都雷霆万钧,重得像是下一秒就要跳出来了。

    就像时光一下子穿梭回十年前。

    看不见他的时候想看着他,看见了又想逃,连送瓶水都要绞尽脑汁找借口。

    大抵年少时暗恋一个人都是如此,想靠近他,又怕他靠近。

    但当年的孟婴宁,绝对不承认这个“他”是陈妄。

    孟婴宁觉得,这么多年她毫无长进。

    她叹了口气,从女洗手间出来,走到洗手台前。

    包刚一放下,随意一抬眼,刚刚想的人出现在眼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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