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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第 114 章
萧月河到底成了瘸子,也让公孙琴心安了些。毕竟每个人各有命数,萧月河命里就该由此疾,怎么避都避不开。

    霍郎既然记得前尘,不知他看到了萧月河时,能否想起笑娘曾经做过的种种不堪?

    想到这,公孙琴还真是满怀期待——褚笑娘,无论你这一世给霍郎施了什么蛊,我都要你最后显出原形,露出你歹毒的一面!

    就这样,炽焰城的一干人等伸长脖子又等了三日后,霍随风一行人终于走走停停,入了炽焰城境内。

    虽然大秦还在国丧期,但是漠北乃边境之地,加上混居了许多外族边民,都是不大守礼的。

    除非你是朝廷命官,不然婚丧嫁娶一律不禁。所以街市上还有成亲的队伍,在浩浩荡荡往城外的草甸子上赶。

    那里一般会搭建起帐篷,点燃篝火,亲友们围着新人喜帐载歌载舞。笑娘坐在马车里好奇地看着那穿着各色衣袍的迎亲队伍,突然想起洪萍说,此地有听账的习俗,新郎倌若是不行,恐怕要被人耻笑一辈子,顿觉此地民风的彪悍。

    她心内暗暗提醒着自己,轮到她的婚礼上,别的还好,这类子民俗当免则免。

    不一会,马车行驶到了举行宴席的听水阁前。

    门前除了一众仆役和霍岩雷的大儿子霍功和他的夫人外,并无太多人相迎。

    算起来,霍岩雷是霍随风的叔公,岂有叔公出门迎子侄的道理?而萧月河作为朝中特使,加之漠北后腿疾复发,是真的不方便,便无什么像样的人来迎接霍随风。

    霍随风倒是不在乎这类细枝末节的下马威,只淡淡看着迎过来的堂哥霍功。

    霍随风的母亲生子比较晚,所以霍功反而比他大了三岁。只是身在漠北养尊处优,加之牛羊吃得太多,不过才二十出头的年岁,肚腩已经腆出来了。

    霍功从了漠北风俗,在下巴处蓄了胡须,还掺假须、抹头油打了小辫子,一说话,那辫子就一撅一撅的。

    他自诩漠北风流的贵公子,穿衣打扮无不精致,可是看到多年未见的堂弟霍随风翻身下马时,心里酸了一下。

    这些日子,他心仪着父王麾下的那个公孙琴姑娘,想要纳之,可是公孙姑娘不为所动,直言不嫁。

    他辗转打听了一番,听闻这位姑娘曾经寄居在郡王府,似乎总是给那霍随风送吃食,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最后让她父亲强嫁了出去,这才愤然逃婚的。

    如今看到这霍随风,长得竟然这般俊美高大,举手投足间皆是让人移不开眼的从容优雅。他顿时明白,这所谓的不嫁恐怕是看不上别人呢!

    而霍功的夫人郑氏看向小叔时,也有些直眼睛,心道外逃的霍家孩子竟是这般的风流人物?这叫霍功心气越发不顺,冷冷咳嗽一声,提醒着夫人的失态。

    不过霍功再一想,心里便平衡些了。他娶的郑氏,漠北名流之女,如今成婚三载,年不过十九。

    可听闻这霍随风流落中原,为了讨好他的那个义父,竟然娶了个大了五六岁的老姑娘。

    也不知那女子是要丑成什么样子,才拖延得那么大了都嫁不出去!一个男人,竟然吃起软饭来,就算长得再昂扬英挺,也非真汉子!

    就在霍随风下马后,便举步来到了马车旁,伸手搀扶着马车里的人下车。

    只见从马车的绸缎布帘里伸出一只纤细莹白的手轻轻搭在了霍随风的手臂上,那纤美的手腕上挂着个羊脂玉的镯子,指尖染着深色的丹蔻。

    别的不说,单是这手便美极了。接下来众人便看到一位身披白色细貂斗篷的窈窕女子从马车里走出来了。

    她云鬓高挽,带了同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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