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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全民情敌
    刚开学, 一切都是新鲜兴奋的, 不管是陈昕也好,他的室友也罢, 都对北大和未来怀着美好的憧憬。

    第一天晚上,陈昕和两个刚认识的舍友就开了卧谈会, 了解了许多彼此间的事, 他发现室友们都是非常了不起的人,梁振南是生物竞赛全国银奖得主,高考成绩全省前十名。

    雷焱的外语本来学的是俄语, 但是为了学生物(因为很多原文资料都是英文),高一时才开始学英语, 高考英语居然考了128分,据说他的俄语也没丢,能够和俄国人进行俄语对话,而且他还听得懂朝鲜话, 简直就是个语言天才。按说这样的语言天才应该去外国语学院, 但他说不想将毕生的精力拿来研究一门语言, 喜欢研究一点实际性的东西。

    当然, 陈昕在室友眼中也是很厉害的, 省理科状元,数学满分, 理综满分,总分728,这还是人考得出来的分数吗, 简直是考神。不过陈昕说话的小结巴也没藏住,当晚就被大家发现了。大家都没当回事,将他的小结巴一同接纳了。

    这大概就是清华北大的学生从不以为自己优秀的原因,因为他们身边的人都非常地优秀,都有自己所不能及的方面。

    陈昕发现室友们非常热情友好,心里很高兴。第二天上午办完入学手续回来,见到了最后来的室友,来自北京本地的许是,人大附中毕业的,个子跟陈昕差不多,但是比他壮实多了。许是是个典型的北京侃爷,一说起话来滔滔不绝,而且妙语连珠,特别逗,陈昕特别喜欢听许是说话。

    有许是这个本地通在,就多了很多便利,大家在熟悉环境和生活方式的时候少走了很多弯路。除了许是,其他人都有过住校经验,所以纵使性格各有千秋,倒也知道和其他人如何相处。住集体宿舍,无外乎就是严于律己一点,少给别人添麻烦,公共事务稍微上心一点,相处得就融洽了。

    陈昕花两天时间熟悉了环境,他最喜欢的地方就是图书馆和未名湖了,都说未名湖是约会圣地,但陈昕去湖边晨读的时候并没有发现多少约会的师兄师姐,倒是见过几对拍婚纱的新人,大概去的时间不对,花前月下,重点应该在月下吧。

    每天晚上陈昕都会和程鑫聊天,两人交流着自己当天的见闻,陈昕还看到了程鑫发过来练军体拳的照片,看起来相当帅气。宿舍里其他三个人都喜欢玩游戏,下了晚自习,就回来开黑,喊陈昕也来,陈昕虽然也玩游戏,但并不热衷,而且这个时候他通常都在和程鑫聊天,表示不参加。

    许是就说:“你和你对象是不是才确定恋爱关系啊,热恋呢吧?怎么那么黏糊,有说不完的话。”

    陈昕笑着说:“没,在一起两年了。”其实不到两年,但是每天都跟热恋一样。

    “我去,我跟我女朋友谈了半年就跟左手牵右手似的,你们怎么保持新鲜感的,告诉哥哥呗。”许是凑过来,将胳膊搁在陈昕肩上。宿舍里四个人,只有陈昕没满18周岁,所以是老幺。

    陈昕没告诉大家自己的对象就在清华,因为一说大家就都知道了,毕竟他之前说过了他们学校就他和程鑫上了清华北大:“呵呵,也、也没什么。”他们没有刻意做什么保持新鲜感的事,反正一直就这样。

    雷焱提议:“明天周末,我们去隔壁转转呗,听说清华比我们学校大不少。”

    “好啊。”陈昕本来就打算明天过去的,程鑫不放假,不知道能不能看到他。

    陈昕怀着激动的心情睡下了,第二天起来,穿戴一新去清华。程鑫开学之前,拉着陈昕一起去添置了几身新衣裳,虽然行李重了一点,陈昕也觉得值得,他总觉得北京的物价高。想着可能会见到程鑫,他还戴上了隐形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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