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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周遭有熟人吹声口哨扔过来一根烟,陆延接过不抽,只是夹在指间。

    乐队新纪年十强选手黑桃队长也凑过来,顺便把陆延手里的烟给顺走了“我觉得你们乐队那首老歌可以”

    陆延笑着踢他一脚“干什么,怎么抢烟呢还。”

    黑桃队长说着把烟点上,唱起来,“把过去全部都击碎,快走吧快走吧。”

    陆延提醒他“兄弟,跑调了。”

    黑桃队长“你不能对一个打鼓的要求那么高哎而且你看看你们乐队鼓手唱成什么样,好意思说我。”

    李振“我怎么,能不能好好聊天了。”

    黑桃队长扯半天之后,认真地说“就那首吧,我对你们乐队最开始的印象就是那首,也是你们在下城区的出道专主打歌吧突然冒出来一魔王乐队,销量一周打到前三,我至今都忘不掉。”黑桃队长说到这有些感怀,不知道是不是想到防空洞来来去去的乐队,感慨道,“一晃四年了啊。”

    那首歌确实是出道曲。

    歌词意思也很明确,当时陆延在逼着自己站起来。

    其实回想起来写那首歌的过程实在不是什么愉快的回忆,在房间里把自己关了一个礼拜,昏天黑地,不知道外面是白天还是晚上。

    他是现在从发现随着时间增长,也会对自己以前写过的东西有一层不同的理解。

    “老歌吧,”陆延最后说,“至于接受度高不高演出结果说了算。”

    他宣布完这个结论,突然想他和肖珩两个人还真是挺有意思。

    走来走去,最后总是绕不开原点。

    或者与其说是“原点”,不如说是不断打破后的新。

    音乐节场合虽然重要,但举办这种大型的活动,对仪容衣着方面有一定程度上的要求。陆延衣柜里有一半花里胡哨的舞台装都不太适合上台。

    日常点的衣服倒也不是不行。

    陆延最后一眼相中了肖珩的一件衬衫。

    很低调的暗红色。

    肖珩早上睁开眼,正好陆延背对着他穿衣服一幕。

    男人肤色并不算白,顺着脊背陷下去的那道沟壑往上,是形状漂亮的肩胛骨,肖珩也只是看到一瞬,衣服拉上后只剩下男人披散在身后的长发还露在外边。

    肖珩定定地看了一会儿,嗓子发干“这件”

    陆延抬手把衣扣扣上。

    陆延穿什么都穿不出肖珩那种虽然看着散漫但依旧正儿八经的气质,袖口稍微长了一点,他就胡乱撩上去,倚着灶台说“你的。不过现在是老子我的。”

    肖珩起身下床,也不跟他纠结件衣服,只在他临出门前把人按在门上咬了一口。

    这一口刚好咬在陆延锁骨上。

    这次音乐节地点和时间跟肖珩今天要去拉的投资相冲突。陆延不知道肖珩这习惯是怎么来的,只要有他去不了的演出,都习惯在走之前往他身上留个印子。

    陆延任由他咬,然后才推开他“啧,到底谁是狗”

    音乐节这天比平时还要热上几度。

    明明已经逐步降下去的气温莫名回升,户外场地被烈日灼得滚烫,仿佛呼出去的气都在往外冒烟。

    舞台像一扇巨大的,通往另一个世界的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