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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白额大娘难伺候
    夜深人静,雾气氤氲,灯火迷离。水声轻轻作响之处,人影微动,不时传出痛并快乐着的嗯呀之音,这些低吟浅唱中蕴含着羞涩,羞涩中又带着迷醉,就连声音的主人有时候都觉得自己叫得太洗耳撩心了…… 李曜大半个身子浸泡在水里,一边享受着临时贴身丫鬟现学现卖的按摩术带来的舒快之感,一边欣赏着自己撂在水缸边沿的一双纤细轻盈,小巧精致,粉嫩莹白的脚。 五天前,她用这双脚狠狠地打击了包括袁二在内的十几只敢于对她“举枪挑衅”的登徒子,端的是小而精悍,妙不可言。 这样一双近似完美无瑕的天足,正是当初身为男儿时的李曜最喜爱的类型,而后世那些饱受高跟鞋摧残的所谓“美足”根本无法与之相比。 李曜完全无法理解,明清时期的男人为何会喜欢那种又臭又长裹脚布缠出来的什么“三寸金莲”,只觉他们的畸形审美观简直歪破了天际。 幸好,喔不……应该说是不幸中的万幸,她穿越的时空是唐朝,而不是女人流行缠足的时代。 想到这儿,李曜情不自禁地露出了一丝高深莫测的微笑。 然而,李曜唇角弯出的这一丝弧度,却让一双正在为她按摩脚心的稚嫩小手停了下来。 这双小手的主人不是别人,正是袁二的长女,也就是所谓的袁大娘。 是的,一个“大娘”,未满十三岁的大娘。 本来按照这时的习俗,这个男女的行第是按照同一先祖的同一辈人来排列的,不只是同胞兄弟姐妹,连堂兄弟姐妹也都要算进去,但袁二在十多年前就和过去的亲族失去了联系,根本无法得知子女这一辈人的行第,所以他的长女就只得暂且唤作了“袁大娘”。 而袁大娘不得不承认,她根本分不清什么是妖,什么是仙了。 她以前看到的妖怪和神仙,全都是寨主家里画儿上的,而眼前这位被耶娘说成凶恶妖怪的娘子,怎么看都比那画上的仙女顺眼多啦。 看到袁大娘在莫名发愣,李曜不由皱了皱眉,便将脚掌从袁大娘手中抽了出来,袁大娘突然发觉手中一空,恍若如梦初醒,一时间两只手还悬在半空,都不知该放在哪里才好。 李曜认为袁大娘一定是有些累了,而且她也觉得自己洗得差不多了,于是起身提腿,从水缸中迈了出来,又向袁大娘指了指叠放在缸边矮凳上的干帕布。 袁大娘发现自己没有因失神而受到责备,似乎有些受宠若惊,一听到新的指示,就变得手忙脚乱起来,竟然抓起帕布直接朝李曜的胸脯擦去。 李曜不由大窘,赶紧捉住袭来的莽撞小手,轻轻夺过帕布,又抬手一指袁大娘身后的矮凳,并以颇为标准的唐代关中腔命令道:“坐下。” 袁大娘不明所以,还是唯唯诺诺地点了个头,老老实实地坐在矮凳上,就像后世那些做错事的孩子一样,头埋得很低,低得都快贴到肚皮上了。 李曜见到袁大娘这副委屈可怜的小模样,不由暗自检讨自己的谱儿是不是摆得有些过了,可是她也搞不懂自己缘何会有这样颐指气使的势派,仿佛与生俱来一般。 李曜在初来乍到的那个夜晚,便向袁二非常不客气地提出了自己在饮食起居方面的要求,而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教人来贴身伺候于她。 本来当时袁二听了,脸色就变得相当难看,显然心里是拒绝的,但李曜随手就能灭了他们全家,即使是再不合理的要求,他也只得硬着头皮照办。 于是在袁二的安排下,袁大娘很不幸地成为了李曜的临时贴身丫鬟,而袁家两个小姑娘平日所住的西厢房也就自然而然地成了李曜的起居之所,若是将李曜这般行径比作鸠占鹊巢,都算是轻的了。 李曜自行擦干完了身子,袁大娘便自觉起身上前服侍李曜穿戴衣物,然后待到李曜离开浴房,就把自己剥了个精光,爬进散发着药味儿的热水缸里泡起澡来。 袁二家中没有皂荚和胰子这样的清洁用品,他们平时所谓的浴身,其实只是用水擦一遍身子了事,并且他们也只能在煮黍米饭有了淘米水之后,才会在当天日头最高的时候濯洗头发,而从未离开过雾谷村的袁家三个孩子,甚至还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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