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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六章 我要修身
    色字头上一把刀。 理智告诉魏良臣,诬陷李成梁造反,是没有好下场的。 李成梁镇辽四十年,现时现刻,他不但是辽东的擎天重柱,更是英雄。 辽东的百姓相信李成梁是英雄,朝堂上的大官相信李成梁是英雄,宫中的万历也相信李成梁是英雄。要不然李成梁也不会都活加太傅衔了。 所有人都相信李成梁是大明朝的英雄,你叶赫东哥却让我诬陷这位英雄要造反。 不作不会死啊。 熊廷弼曾为宽甸六堡数万军民的事上疏弹劾过李成梁,这是铁的事实,足以证明李成梁弃地失民,酷暴虐民,甚至隐和建州勾结,但结果呢? 朝廷没反应,万历也没反应,一切就好像没发生过。 良臣可以体谅东哥的心情,这个寡妇不但要报她的杀父之仇,也要报她的杀夫之仇。几个丈夫,可不能白端端的都叫奴尔哈赤给宰了啊。 但是,东哥姑娘,即便我魏良臣好你这口,但是,嗜好和小命相比,当然是命要紧。 诬陷重臣谋反,还是位替大明朝守边四十年的重臣,这是脑袋叫驴踢了才会去干。 二十年前,辽阳有个叫方维相的秀才上书朝廷,详细记载了李成帅在辽十六年大小功绩,称边帅之功两百年未有过也。 自此之后,李成梁可谓是深得万历信重,不但是他,连他几个儿子也都是简在帝心。李成梁长子李如松更是被万历钦点为第一次入朝作战的统帅,这是何等的宠信。 即便是现在,李成梁在万历心中的地位也绝不可撼动,否则,宽甸六堡数万军民的事,不会就那么轻轻放下。 良臣坚决不去作死,这东哥,为了报仇也是不择手段了,如此明目张胆的勾引小他一轮的少年,真是…真是禽兽啊。 可惜,良臣要做一个禽兽不如的人。 从前布衣白身便罢了,他如今乃是堂堂的国家公务员,副科级的领导干部,对于女色这种歪风邪气,一定要坚决予以拒绝。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身若不修,何谈其它! 一股浩然正气由脸而生。 “东哥姑娘,你将我看成什么人了?我可不是你想象中的那种人,这件事,恕我无能为力!”良臣难得在女人面前,表现出如此绝决的态度。 东哥愣了下,她的美貌就是部落里的那些十二三岁的半大孩子都眼谗,怎的这汉人少年官却不为所动呢。 不对,想到刚才这少年呢喃自己还小,东哥明白了。汉人就是规矩多,讲什么繁文礼节,不像女真人一般洒脱。 这少年汉人官肯定是对自己动心的,否则先前也不会点灯之后看着自己发呆。 “你放心,你帮了我,我就嫁给你,从此一心一意对你,绝不…”东哥想了想,用一个很恰当的词语来表达了自己的决心,“绝不水性杨花。” 只要不嫁给那个比自己大二十几岁的奴尔哈赤,东哥什么都愿意,哪怕在床上伺候那个同样比她大了很多的太监。 她没有别的本钱了,叶赫现在已经被建州削弱的再也不是当年的海西之首了。 除了这具身体,东哥拿不出更多的了。如果不是她说服了高淮,她的叔叔和兄长早就将她送到建州,和她的姑姑孟古一起让奴尔哈赤糟蹋。 小时候,部落里的汉人老师给东哥说过很多汉人的故事,她听了很多,但印象最深,记得最牢的还是红颜祸水。 她清楚的记得她的老师说的那句话,“英雄难过美人关”,一个女人想要报仇,最好的办法就是让男人替她去做。 在这句话的指引下,东哥想出了谁能替她杀奴尔哈赤谁就能得到她的办法,结果,这个办法真的很有效。只可惜,那些男人是征服了她,却征服不了奴尔哈赤。 如果狼咬不死那条狗,那就找一头猛虎来。 明朝,就是这只猛虎。 她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明朝,寄托在了高淮身上,可是高淮还是被那条狗的主人打趴了。 她终于明白,不把那条狗的主人弄死,狗永远都死不了。 这个汉人的少年是她最后的希望了。 她要和他做场交易,代价就是她的身体。 昔日叶赫部落高贵的格格,毫不掩饰的拿身体诱惑自己,这让良臣久久心潮很是澎湃。 “水性杨花”这个成语,东哥姑娘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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