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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霍清让我藏起来的
竟然一本正经的点评,“尺寸还行。”

    军中不拘束,都是一堆人一起洗澡,这些兵蛋子洗澡的时候没什么乐趣,就爱比大小,所以沈十三这么来一句,严天罡竟然微微有点儿得意!

    结果,还没得意完,人家又补了一句,“比我的小点儿。”

    众人:“”

    有本事掏出来比比?!

    沈十三不理众人,弯腰把自己的衣服抓起来,套在身上就准备走了,边走还边说,“还有不服气的,等老子下次来收拾哦对了,那个你,你叫严什么?从今天起,滚过来给老子当亲兵。”

    在座的士兵都蛋疼了,内心暗搓搓的后悔,我刚才为什么上去给将军捏蛋啊?!

    亲兵!那就是将领的后备军啊!这是要扶严天罡上位的节奏啊!

    将军!你回来,我要有蛋,你要捏吗?!

    霍清站在远处看完了全场,心里的第一想法:这个将军好会收服人心。

    沈十三没有看到他,直接回了自己的营帐里,霍清跟在他身后,一起去了。

    等沈十三坐定,审了两张军报的时候,抬头突然看见一个人掀了帐帘子走了进来。

    对于军事以外的事,他一向记性超差。

    主要还是觉得费脑子,懒得去记这些无关紧要的事,他只见过霍清一次,还是在十几天以前,而且那时候霍清脸上还是血糊糊的,表情也因为悲痛而扭曲,跟现在安静站着的模样大相庭径,他一下没想起来这人是谁,当时就呵了一声,:“什么人?”

    霍清自报家门,“霍清,将军前几天救的那个人就是我,多谢将军的救命之恩。”

    沈十三仔细看了看他的眉眼,这才想起来,“你怎么还没走?”

    他自己的伤恢复得很快,所以下意识的觉得,所有人的受了伤都恢复得这么快,只不是救了个老百姓,沈十三当然不会时实跟进,下面一直没有人来给他报告,他以为这人早就伤愈离开了。

    霍清什么圈子都没有兜,直接道:“我愿为将军做谋臣,将军可能留我?”这是沈十三第一次认真看霍清,长得很文气,眼睛很有神,皮肤很白净,一点不像村庄里面养出来的人,个子倒还是不矮,只是整个人非常的清瘦,用他的标准来衡量的话,这就是一个风吹倒的男人,没什么用。

    沈十三道:“是个人跑到我面前来要做我的谋臣我就要留着,我这军队里岂不是成了收容所了?你有什么本事?”

    霍清根本无法证明自己到底有什么本事,他只能像赌博一样,说:“将军留我些时日,就知道我到底有没有本事。

    所幸,他赌赢了,沈十三将他一留,就是十八年,到今天,他三十四岁,逝世于盛京的这片土地。

    沈十三难得的多话,他像是在絮叨,又像是在对棺材里的霍清说话,“这人是真的拼,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拼命的谋士,昌平之战,德阳之战,三岗岭之战,他都在军队里,那是最凶险的战役,多有没有武力的人都被送走了,就他偏不走,偏要跟着我踩着尸体,淌着血河拼死拼活,他老是怕我中计,看不透别人的计谋,老子才没他想得那么蠢。”

    话是这么说,可事实是,每当沈十三险些中计的时候,都是霍清看穿了对方的圈套,也多的是时候,霍清一计能挡十谋士。

    天下太平是霍清的目标,是他的信仰,但和沈十三的友情,也不掺假。

    一个愿意在他最落魄时候收留他的人,一个愿意给他机会实现目标的人,一个他相伴十八年的人。

    最后到死,除了沈十三,他没有给任何人留下只言片语。

    他再卑鄙,再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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