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忧问道:“怎么了?”
“我真觉得在哪见过那个老叫花子,可实在想不起来。”
“通缉犯?”
“有这种可能,如果是他自己毁了容,毁了声,那说明不想被人认出来。”墨骨的秀手轻轻地搭着下巴,眯着眼沉思道,“但他毁容毁得很成功,我只能凭直觉知道自己应该见过他,但想不起来究竟是谁。”
洛忧的思维一向冷淡:“实在介意就杀了,不介意就丢那,一个要饭的还能捅破天?”
墨骨先是考虑了一下把老叫花子灭口的事,但又摇了摇头:“算了,不管他是谁,之所以自毁容貌出来要饭,多半是想和以前的生活撇清关系,求个颐养晚年而已,让他要饭到死吧。”
两人回到军区已经是晚上了,不过此时,军区外却是非常热闹,数辆迎宾用轿车停在门口,似乎也是刚刚抵达。
军区外已经列起了专业的队伍,18名训练有素的军礼队分列两侧,挺直的腰板犹如旗杆,优雅又不失威严的军礼服透露着高贵气息,已经退膛的礼枪直刺天空,一丝不苟。
墨骨见此,淡淡地说:“客人到了。”
一名迎接官员讪讪地跑向了轿车,但他还没来得及搭上门把手,里面的人自己把门开了。
一个青年走下了车,深深地吸了一口空气,感慨道:“呼,江南的空气太清新了,墨骨被扔到这里哪里是受罚,简直是养生啊。”
墨骨不知何时已经来到了青年身旁,声音中不带一丝感情:“那么喜欢这里,我很愿意跟你换个位置,周凉城。”
周凉城笑呵呵地对墨骨敬了个军礼,打趣道:“还是不了,江南虽美,但还是京首的小窝待着安心。”
相较两年之前,周凉城现在已经是中校,而且俨然成为了冷鸢身边的红人。
论战功,周凉城在北伐后期死守孤山,虽然声势来说不如罗汉林血战风云关那么霸气,但其战略意义非同凡响,说是力挽狂澜也不为过。
论战斗力,周凉城能带领七人小队抢占关卡,阻击庞大叛军的冲击,其自身实力可见一斑。
论智谋,周凉城聪慧无比,很多政治事宜一点就通,办起公事来比一些老油条还要高效率,能让长官省不少心。
京首方面,冷鸢近年来对周凉城愈发重用,培养之意溢于言表,这不奇怪,这种浑身上下几乎挑不出毛病的下属,不被上级亲昵才有鬼了。
但比较微妙的是,这种事让墨骨很不高兴。
墨骨以前每天黏着冷鸢,现在被丢到江南,冷鸢身边又多了一个大红大紫的新人,每每想到这种事,她都会特别不开心。
说得直白点就是吃醋了。
所以,虽然同为鹰旗七将星之一,墨骨对那批老成员没看法,但对周凉城是很不待见,也许神情上不太明显,但从说话的细节却能明显感觉到。
墨骨象征性地和周凉城交流两句以后,就没再理他,而是走向了另一个从轿车里出来的人。
这是一个雪肤玉肌的少女,哪怕是夜幕之下,皮肤依旧白得剔透,她的双眸前缠有轻纱的黑带,遮蔽了所有视线,似乎是在视力方面有问题。
少女身后还背挎一挺比人还要长的狙击枪,这把枪通体漆黑,在夜色的笼罩下仿佛等待猎物的毒蛇,细长的枪管更似蛇口中吐出的信子,无时不刻散发着危险的信号。
弥音梨纱子,一个身属大和民族,于旧时代共和国留学,同时有浓厚苏联情节,喜欢《喀秋莎》的美丽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