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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建安,钟鼓城土生土长的枭雄,少年时参军,经历军阀混战,由于骁勇善战,捞得一个团长职务,于三年前带领部队进驻钟鼓城,再已没有走过,有枪有炮,自是成为当地一方霸主。

    在这乱世,城里那些官员,不论文职武职,没有枪杆子,那就什么都不是。

    不过当刘建安的狗,还算称职。

    按理一方霸主,铁血手腕,搞死一个人跟一头猪差不多,谁都敬畏,不料想在朗朗乾坤下死于非命。

    陪葬的有副官警卫,连同那些丫鬟仆人,也就是说凡是在别墅里的,都无一幸免。

    哪怕是守屋的两条狼犬。

    谁这么大胆,这么残忍?

    团座走了,唯一的大官是秘书,可惜被营长连达生以祸害团座最大嫌疑人的身份枪毙了。

    然后连达生顺理成章成了部队的老大,也就是钟鼓城最新霸主。

    簇拥刘府的两户富人,都是城里掌握权势的大家,由于一墙之隔,成了不可或缺的嫌疑,老老少少都被抓进监狱,所有财产充公。

    所谓的“公”,堆在县衙金库,不消说,这就如连达生的口袋,随便挪用。

    至于整个蔷薇园,大多是外地逃来的有钱人,要享受居住环境,几乎都在蔷薇园里落脚。

    这些人成了祸害刘家的帮凶,被里三层外三层的搜刮,就剩撑门面的别墅墙体了。

    我只是画家,搞艺术的,因为一幅血色蔷薇的画锒铛入狱。

    我手无缚鸡之力,刚到钟鼓城,还没找好旅馆,就被强迫安排了落脚地。

    正是刘家唯一幸存的女孩刘雪娜,把我拖拽给连达生的,没想到的是,刘雪娜也住我隔壁。

    理由:为什么你哥都挂了,你还安然无恙,……有问题。

    吃的是烂肉腐菜,睡的是草床,还让伤口最深的人蒙冤,这当然刺激刘雪娜的神经,像疯婆子一般大吵大闹,没一刻安宁。

    周围的狱友几乎生不如死,唯独我,悠悠然吃了睡睡了吃,跟度假差不多。

    一个月后浑身邋邋遢遢的刘雪娜臭不可闻,俨然没有丝毫美感,倒像街头乞讨为生的叫花子,憔悴不堪。

    可喜的是能静下来,能仔细地把我看个半天。

    “我拉你进来,你不恨我?”刘雪娜问。

    “挺享受的!”我淡淡一笑,大有看破红尘立地成佛的领悟。

    “你那副画……”刘雪娜不知怎么问。

    “我就是画画,……随性而为……”我解释的牵强。

    或许这是最佳答案。

    “我会被处死吗?”刘雪娜担忧地问。

    “你是刘建安唯一的亲属,如果他不是傻瓜,会放了你的。”我说。

    “但这么久了,难道一直关下去,老死在这里吗?”刘雪娜问。

    “不会!”我非常肯定地说。

    “连达生是杀害我哥的凶手吗?”刘雪娜怯怯地问。

    “绝对不是!不然你不会活着!”我说。

    “我不信!”

    “恐怕所有钟鼓城的人都不信……”我说:“他是在保护你!”

    “呵呵!”刘雪娜笑的很开心:“这是最好笑的笑话。不要告诉我,是你杀了我哥!”

    “我可是在你眼皮底下,又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有这么大的能量吗?”

    “那你为什么画带血的蔷薇?”刘雪娜仍是纠集于那副古怪的画:“或者说,你有帮凶,早就预料到即将发生的事儿。”

    “我没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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