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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九死一生
    当格雷福斯再次醒来时,睁开双眼,看见了满天的繁星,自己正躺在一张室外的躺椅之上。

    他的头有些痛,感觉自己睡了很久很久。

    格雷福斯转个头,发现一头熊站在自己的身旁,熊的怀里还趴着一个小女孩,桃红色的头发,穿着一整套桃红色的衣服,大概只有十岁左右的样子。

    小女孩嘟着嘴,眯着眼看着格雷福斯问:“你醒啦?”

    “我这是在哪?”格雷福斯问道。

    “乌提斯坦。”小女孩回答说。

    “这是个什么地方?”

    “就是你现在所在的地方。”

    “我是问这个地方是什么地理方位。”格雷福斯无奈地说。

    “哦,这里是瓦罗兰大陆的西部平原。北边是宏伟屏障,西边是征服者之海,东边是恕瑞玛沙漠,南边是费伦平原。”

    “我怎么会到了这里?”格雷福斯自言自语道,继而格雷福斯对小女孩问道:“你叫什么名字,怎么会在这?”

    “我叫安妮,”安妮站起来抓着暗影熊的大耳朵说,“我的爸爸妈妈是乌提斯坦的部落酋长,所以我就在这啦。”

    “你为什么和一头熊在一起,还有,它为什么会这么听话?”

    “它叫泰迪,我五岁那年它来袭击我们的部落,我用了一种的特殊魔法驯服了它。”

    “魔法?谁教你的魔法?”

    “我的爸爸妈妈。”

    “你的爸爸妈妈是谁?”

    “哈斯塔和阿莫琳。”

    “他们人呢?。”

    “在里面准备晚饭呢。”安你指向身后的如同帐篷的建筑物说,“我带你去见我的爸爸妈妈吧。”

    格雷福斯起身跟着安妮和她的胸走进了房屋里。

    这是一个典型的游牧名族,格雷福斯一进门就看见了一对中年男女在冒着热气的锅灶前煮饭。

    “妈妈,那个叔叔已经醒了。”安妮一进门说道。

    “哎呀,终于醒了。”这对夫妻抬眼看了一眼,女人擦了手走过来,男人手里正在搅拌什么东西,一时放不下来。

    “你们好,我是格雷福斯,请问,你们是?”格雷福斯颇有礼貌地问。

    “你好,我叫阿莫琳,那是我的丈夫哈斯塔。”阿莫琳指向还在忙乎的男人,那个男人点了点,说:“格雷福斯兄弟,你先和我妻子聊,我得先把手里的事做完。”

    格雷福斯报以微笑,他了一眼阿莫琳,发现这个女人头上带着一顶深蓝色的女巫帽子,身型瘦削。

    “来坐吧。”阿莫琳拉着小安妮坐到了桌子前,格雷福斯也跟着坐到了对面。

    “我能问一下,我怎么会在这里吗?”格雷福斯一坐下就问道。

    “秘银城派人把你送来的。”阿莫琳说,“你被送来的时候,已经没了气息,全身都是伤,血一直在流。秘银城来的人说,无论如何也要救活你。

    我和丈夫哈斯塔给你看了看病情,发现你的虽然没了气息,但身体机能还在运转,也就是还有机会救活你,不过希望很小。

    后来,我们把你放在药桶里泡了个十天,你遍体的创伤才慢慢恢复。

    我丈夫运用黑魔法的力量,把你的心脏给救活了,这时你才有了气息。”

    格雷福斯看了看自己臂膀,确实所有的伤都已经愈合,他感激地说:“谢谢你们这十多天的照顾。”

    “那里是十多天,”阿莫琳笑了笑说,“那只是泡在水里的时间,等你身体有了好转的迹象,又睡了二十多天。因为身体各个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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