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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联合”要联合
赚足了名气,但联合飞机的b-24“解放者”和b-36“和平缔造者”至少也不落下风。

    特别是当一架轰炸日本的b-29迫降到海生崴之后,对于苏联来说b-29已经彻底失密。美国为了保证技术优势,可是很看重航程更远、载弹更多的b-36的。在波音b-52“同温层堡垒”问世之前,b-36作为山姆大叔的第一代“核大棒”独领风骚了很多年。

    约翰很清楚,未来20年内,在轰炸机领域,联合飞机都不弱于波音,远比研发力量薄弱的休斯飞机强。他也就是凭借d-2轰炸机的暂时优势,从弗里特嘴里抢了口食吃而已。联合飞机只要发发力,几年之后就能重新占据优势,没必要跟休斯换股啊,这不是拿现成的金子跟约翰换石头吗?

    难不成,弗里特是想玩“特洛伊木马”?先入股休斯飞机,再找机会把约翰踢出去?这也不是没有可能,联合飞机目前的市值比休斯飞机高多了,搞交叉换股的话,弗里特估计只要拿出15%的联合飞机股份,就能超越约翰和休斯,成为休斯飞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但是,休斯公司的主要股份都在约翰和休斯手里。弗里特要想真正入住休斯飞机是绕不来他们两个人的。难道弗里特和休斯之间有什么交易不成?约翰不大相信休斯会出卖自己,但他也清楚利益面前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

    约翰又习惯性的想多了。他想到,历史上联合飞机后来跟avco旗下的伏尔梯飞机公司合并成了康维尔公司。而这家公司又归到了通用动力旗下。休斯最近又从通用手里买下了环球航空,这里面难道有什么猫腻不成。

    约翰本来就对休斯与通用之间的关系有点看不明白。按理说,休斯家族是靠搞石油开采设备起家的,跟洛克菲勒家走得很近。怎么突然就跟通用系关系这么好了,他们背后可是摩根和杜邦家族啊。

    越想越糊涂的约翰不敢贸然回答弗里特的提议,他以需要跟公司其他股东商议为由暂时搁置的这个提议。相应的,他提出先在两家公司之间开展一些小范围的合作,培养一下默契。比如联合开发新一代远程轰炸机,约翰对联合飞机的技术团队还是很眼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