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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被高估与被低估
    等约翰陪林语堂那个大烟鬼抽完烟回来,史迪威已经离开了,据说是连夜赶回佐治亚了。 首发哦亲约翰觉得马歇尔这次选择让史迪威过来,实在是有些欠考虑。虽然史迪威和魏德迈在二十年代末共事过几年,有那么点交情。但史迪威并不是那种长袖善舞的类型,以他的性格显然不合适干这个。

    这不,好好的一个拉近距离,增进感情的机会,被他弄得跟执行公务一样。送完礼物待了不到半小时就匆匆离去了。都说“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史迪威倒是跑了差不多千里,但关键是谁都能看出来这礼送得毫无诚意啊。

    一会儿,送史迪威离开的魏德迈就返回了房间。见到约翰,他有些尴尬地替史迪威圆了一下场:“不好意思,约翰。约瑟夫这个人就是这么个脾气,不是有意针对你。”

    “呵呵,醋性子乔,还真是名不虚传。”约翰冷笑了一下。本来他就对史迪威这个人物就不是很感冒,现在见了本人,印象更糟糕了。

    在他看来,马歇尔在用人方面最大的败笔就是重用了史迪威这个自以为是的“嘴炮”。历史上,史迪威作为中印缅战区参谋长,表现得相当业余。任职两年半,参谋部被他弄得跟个皮包公司似得,甚至连正常的组织结构都不完整。魏德迈来接替他后,不得不花时间重新搭建班子。

    虽然后世,一些人喜欢把史迪威包装成那种在政治斗争中惨遭牺牲的优秀将领,但是说来说去,军事上史迪威除了身先士卒、平易近人,训练“有方”外,也找不出什么可以说道的东西了。也难怪当时盟军官兵(包括美国人自己)都将史迪威称作“最好的三星连长”。这水平,充其量也就是个师长的料,当军长都不够格。

    再往上,史迪威既没有足够的行政管理水平,也没有战略层面的判断力,更没有相应的领导气质。人家克拉克打仗手艺是潮了一点,但玩政治是把好手,一个人能摆平好几个流亡政府。史迪威自个水平不行,还喜欢自以为是,目中无人,说话又尖酸刻薄,把人都得罪光了的。

    更糟糕的是,这个家伙跟了马歇尔这么多年,好的都不学,偏学会了“任人唯亲”的坏毛病。(史迪威在担任中印缅战区参谋长的时候,往班子里塞了一大堆亲朋好友,包括他的儿子和两个女婿)。人家马歇尔“任人唯亲”那是有识人用人的本事,而史迪威挑出来的都是罗斯福所说的“许许多多冒牌将军”。

    以前史迪威没招惹约翰的时候,他就曾考虑过要不要找机会在史汀生那给这个家伙上点眼药,剩得让他祸害中国远征军。后来犹豫了半天,他才打消了这个念头。

    毕竟现在美军中也找不出比史迪威资格更老(史迪威是1904年西点毕业生,比艾森豪威尔、布莱德利他们大了11届),更“熟悉”中国情况的将军了。况且现在美军指挥官基本都没有实战经验,到底谁行谁不行,还得等到战场上走一遭才能分晓。史迪威又是马歇尔的第一爱将,约翰在那里空口白牙说得再有理,估计也起不了什么作用。

    没想到,他不去招惹史迪威,史迪威倒主动“打”上门了。既然史迪威这么不把约翰放在眼里(约翰才不信史迪威不知道他是谁呢),在公开场合张口就教训他不要“光琢磨歪门邪道”。约翰也就不会跟他客气了,非让他尝尝“歪门邪道”的厉害不可。

    前世,史迪威能仗着马歇尔的信任,挺过五次华盛顿特使的调查。这一世,约翰相信他绝对不会有这么好的运气了。

    约翰这边还在琢磨怎么炮制史迪威呢,魏德迈已经端了两杯鸡尾酒回来了。“问你件事,詹姆斯的事到哪一步了?”

    “调令昨天就批了,估计等詹姆斯回到第5师就能接到通知了。”约翰接过酒杯:“你就放心吧,接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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