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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残》正文 第二百四十四章 当归3
先抛给留守司作为某种替代方案和诱饵了;

    这也是一个堂堂正正的阳谋手段,不由急于满足前方所需的留守司,不去努力对付和谋划一番。不过出这个主意的人日后若是被泄露出来,无疑也是某种意义上的“外道佛敌”的名声跑不掉了。

    至少在周淮安所见的安南之地还是好一些的,起码是佛道并举而儒家同样拥有相应的影响力;寺庙的存在更多是对土蛮进行传教和归化的重要助力,另一方面也没有那么多广占良田的积累,所以在周淮安的处理序列当中相当靠后,而只是勒令捐献了一些东西助军而已。

    但是相邻的林邑(占婆王朝)国和陆真腊国(吉蔑/高棉王朝)的上部座小乘佛门,那简直就是另一个极端了;僧人在当地就是一个天然的特权群体和阶级,只要穿上袈裟就被视为不可侵犯之人,不税不役,有司不可拘拿,而以寺庙为核心广聚土地和奴婢,享受上下不余遗力的供养之。

    像林邑国深受南天竺婆罗门遗风作祟,上至君王贵姓大户,下至黎庶百姓,勿论官私民间都有直接把女子施舍给寺庙的传统,名为“佛供”的一部分;而真腊国就更牛逼了,富贵人家的女孩7到9岁,贫苦人家之女最晚不超过11岁,必须令僧人去其童身,称之为:“阵毯”。

    “阵毯”当日黄昏,要敲锣打鼓把僧人接到家,此夜僧与女同居至天明离开。此后,主人家还要再用布帛为女孩赎身,否则女孩将终身为此僧所有,不能嫁给别人。在“阵毯”之前女孩与父母住在一起,以后则无所拘束。(见后世的《真腊风土记》)

    所以周淮安在打下这些地方之后,就顺手送他们去阿鼻地狱里找地藏王菩萨去报到了,然后引用汉地的和尚取而代之,也算是另一种方式的弘法了。

    (本章完)